青羊大道3号院配套服務用房項目經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川投資備【2016-510100-47-03-049441-BQFG】0041号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常州統建城市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選人為常州統建城市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己具備監理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比選。常州統建城市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拟對該項目監理單位進行比選。
本比選項目為常州市内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核準(招标事項核準文号為成發改政務招标【2016】196号) 的招标組織形式為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人選擇比選方式進行。
一、工程概況:
該項目為青羊大道3号院的配套服務用房,位于青羊區青羊大道3号院,總建築面積約1500平方米,總投資約500萬元。
二、比選範圍:青羊大道3号院配套服務用房項目土建、裝飾、安裝(含設備)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責任期全過程監理。
三、監理期限:監理服務周期為:本項目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交工
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
四、标段劃分:1個标段。
五、資金來源:業主自籌。
六、比選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本次監理比選要求投選人須具備(1)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房屋建築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2)财務要求: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内未出現虧損;(3)業績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個的類似項目業績(類似業績指房屋建築工程);(4)信譽要求:投選人須具備近三年(指2014年以來)的已完項目合同履行過程中,無違法、違紀情況發生;未處于江苏省行政區域内有關行政處罰期間;無涉及勞務糾紛或仲裁情況發生,若有訴訟或仲裁情況發生,也必須沒有不利于投選人的裁決(若有訴訟或仲裁情況發生時,投選人必須能出具裁決相關證據);從本工程比選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比選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止,投選人未處于常州及原承建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标期内。在蓉從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建築類企業具備《常州市建設領域市場主體信用記錄(評價)網絡登記表》、《常州市建設領域從業人員信用記錄(評價)網絡登記表》;(5)項目總監資格: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6)其他要求:江苏省省外企業具備《江苏省省外建築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本次比選 不接受 聯合體比選。
七、報名時需提供下列證件:
1、經辦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以上證件驗原件收加蓋鮮章的複印件。
2、報名時同時獲取比選文件。
八、報名地點和時間
報名地點:常州市常州花園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成本控制部(常州市青羊大道190号)
報名時間: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9日9:00~17:00(北京時間)。
比選申請書遞交截止時間:2017年2月20日10:00(北京時間)。
比選人:常州統建城市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鄧女士
聯系電話:81713125
常州統建城市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