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江苏省行政區域内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常州市金牛區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标事項核準文号為金發改投資【2021】17号的招标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标,比選文件在常州市金牛區發展和改革局(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号(若有)為 / 。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常州万博全站APP官网登录土地整理開發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金牛區盛達街、盛達橫街
2.3 項目規模:盛達街下穿隧道長約140米,分為框架段和U型槽段,車行道橫斷面為20米,非機動車道(含人行道)雙向總寬為12.5米;盛達橫街下穿隧道長約115.43米,均為U型槽下穿通道,車行道橫斷面為7米,非機動車道(含人行道)雙向總寬為12.4米,墩保護範圍16.4米(最終以規劃部門審批為準)
2.4 計劃工期:365日曆天;計劃開工時間:2021年12 月
2.5 項目總投資:11998.4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業主自籌
2.7 代理項目估算金額:11998.40萬元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業績要求:近三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 10個(0-10) 市政公用工程類 類似分類項目業績。
3.2 拟任本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近三年來,拟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10個(0-10)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标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額”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項目人員要求:(1)拟任本項目負責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人員印章和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2)主要專職技術人員(3名):具有招标代理人員印章及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注:以上人員須為申請人本單位人員(申請人單位工作滿6個月以上,并應提供申請人為其繳納的最近連續6個月養老保險證明),所有人員提供在《江苏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數據共享平台》注冊在本單位的從業資格網上查詢截圖;(3)申請人在中選後委派至本項目從事招标文件編制及日常工作對接的人員須為項目負責人 。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3.6 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注冊的企業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财務會計制度;(3)從事本項目的企業、人員、業績、資格嚴格按照江苏省相關條例和操作規程執行,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4)類似項目個人業績資料按比選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2.1、2.6、2.7、2.8、2.9、2.10條文要求提供江苏省國家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公開招标的相關證明材料,項目的中标金額以中标通知書的金額之和為準,弄虛作假行為被舉報并經查實後将報有關部門按比選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3.5進行處理。(特别提示:申請人所遞交的申請文件(包括有關資料、澄清)應真實可信,不存在虛假(包括隐瞞)。如申請文件存在虛假,在資格審核階段,比選人應将該申請文件作不通過資格審核處理;中标候選人确定後發現,比選人或招标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取消中标候選人或中标資格,并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
4. 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争、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項目按固定價 / 萬元或參照原國家計委《招标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計委計價[2002]1980号)規定的收費标準下浮動 30 %收取招标代理服務費的招标代理機構,請自2021年 03 月 04 日 09 時 00 分至2021年 03 月 08 日 17 時 30 分(北京時間)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江苏省)(http://ggzyjy.sc.gov.cn)下載比選文件(詳見操作手冊)。
4.2 申請人自2021年 03 月 04 日 09 時 00 分至2021年 03 月 09 日 09 時 30 分(北京時間)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江苏省)(http://ggzyjy.sc.gov.cn)上傳比選申請文件(詳見操作手冊)。
4.3 不收取比選服務費。
5. 随機抽取中選人
5.1 比選人在上傳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後,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江苏省)(http://ggzyjy.sc.gov.cn)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5.2比選人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江苏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機構比選系統中,從資格審查通過的申請人名單中按規定随機抽取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江苏省)(http://ggzyjy.sc.gov.cn)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常州万博全站APP官网登录土地整理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姚先生
電 話:028-87596051
傳 真:
2021 年 03 月 04 日(上網時間)
注:(1)比選人應對本比選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選人除在下劃線空格處按規定和要求填寫外,比選人不得有比選文件規定以外的任何增減或改動。
(2)近三年,是指比選公告發布之日(含當日)起前36個月。
(3)第3.1款、第3.2款對申請人和拟任本項目負責人的業績要求限定為0個的,并不代表申請人沒有招标代理業績,隻是申請人的業績不作為強制性條件。第3.3款對申請人的本項目人員要求應符合項目特點。
(4)要求“加蓋申請人單位章”的,是指加蓋申請人單位(法定名稱)章(電子簽章)。
(5)比選文件上網後,比選人不得修改比選文件。因特殊情況确需修改的,經原批準部門同意後(若有),發布變更公告,如需終止的發布終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