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江苏省行政區域内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成華區行政審批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标事項核準文号為川投資備【2107-510108-04-01-589191】FGQB-0166号、川投資備【2107-510108-04-01-706538】FGQB-0165号)的招标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标,比選文件在成華區行政審批局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号(若有)為/。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常州万博全站APP官网登录土地整理開發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成華區和順東一路、成華區和潤路
2.3 項目規模:(1)常州市成華區和順東一路市政道路項目:道路紅線寬度25米,長度約270米;包含道路、排水、電力淺溝、交通、照明、10米的綠化、擋土牆等工程(最終以規劃審批為準);(2)常州市成華區和潤路市政道路項目:道路紅線寬度25~29米,長度約170米;包含道路、排水、電力淺溝、交通、照明、12-15米的綠化等工程(最終以規劃審批為準)。
2.4 計劃工期:360日曆天;計劃開工時間:2022 年03 月
2.5 項目總投資:3469.6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2.7 代理項目估算金額:3469.6萬元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業績要求:近三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10個(0-10)市政公用工程類類似分類項目業績。
3.2 拟任本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近三年來,拟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10個(0-10)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标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額”的100%(0-100)。
3.3 拟任本項目人員要求:(1)項目負責人:1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和招标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或招标代理從業人員印章,同時具有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或一級造價師資格)。(2)主要專職技術人員:3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和招标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或招标代理從業人員印章;注:以上人員應符合省住建廳《關于啟用江苏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标代理從業人員從業印章的通知》(川建招标發〔2015〕503号)規定,且為申請人本單位人員,證書注冊在本單位,提供申請人為其繳納的最近連續6個月社保證明(養老保險證明)及江苏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數據共享平台系統查詢人員截圖。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3.6 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1類似項目個人業績資料按比選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2.1、2.6、2.7、2.8、2.9、2.10條文要求提供江苏省國家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公開招标的相關證明材料,項目的中标金額以中标通知書的金額之和為準,公開招标業績以江苏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的完整截圖和江苏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數據共享平台業績相關信息完整截圖為準,弄虛作假行為被舉報并經查實後将報有關部門按比選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3.5進行處理;2申請人須承諾中選後拟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能随時出場開展工作,如擅自更換或不能出場開展工作,比選人可以取消中選資格。
4. 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争、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項目按固定價/萬元或參照原國家計委《招标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計委計價[2002]1980号)規定的收費标準下浮動30%收取招标代理服務費的招标代理機構,請自2021年08月13日09 時00分至2021年08月18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江苏省)(http://ggzyjy.sc.gov.cn)下載比選文件(詳見操作手冊)。
4.2 申請人自2021年08月13日09時00分至2021年08月18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江苏省)(http://ggzyjy.sc.gov.cn)上傳比選申請文件(詳見操作手冊)。
4.3 不收取比選服務費。
5. 随機抽取中選人
5.1 比選人在上傳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後,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江苏省)(http://ggzyjy.sc.gov.cn)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5.2比選人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江苏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機構比選系統中,從資格審查通過的申請人名單中按規定随機抽取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江苏省)(http://ggzyjy.sc.gov.cn)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常州万博全站APP官网登录土地整理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姚先生
電 話:028-87596051
傳 真:
2021年08月13日(上網時間)
注:(1)比選人應對本比選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選人除在下劃線空格處按規定和要求填寫外,比選人不得有比選文件規定以外的任何增減或改動。
(2)近三年,是指比選公告發布之日(含當日)起前36個月。
(3)第3.1款、第3.2款對申請人和拟任本項目負責人的業績要求限定為0個的,并不代表申請人沒有招标代理業績,隻是申請人的業績不作為強制性條件。第3.3款對申請人的本項目人員要求應符合項目特點。
(4)要求“加蓋申請人單位章”的,是指加蓋申請人單位(法定名稱)章(電子簽章)。
(5)比選文件上網後,比選人不得修改比選文件。因特殊情況确需修改的,經原批準部門同意後(若有),發布變更公告,如需終止的發布終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