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改中加強資産清算追繳,通過解除協議合同收回投資16.49億元;通過協商、法院訴訟、公安和紀檢監察機關協助等追繳資金,涉及44.5億元。”經過一年多的以案促改,内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76項整改任務基本完成、140個具體問題得到整改。
這些問題的整改源于同一人——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由他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所引發。記者了解到,該案涉案金額30億餘元,被稱為“内蒙古反腐敗鬥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1 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大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
自2011年3月至2018年9月被通報,李建平擔任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7年之久。
那些年,從利用職務之便幫助他人承攬工程收受錢物開始,到後來窮盡所能将手中權力充分變現,金額從幾萬、幾十萬,逐漸增加到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億,李建平胃口越來越大,欲望的閘門一旦打開就覆水難收。
即使曾與他共事的經開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白海泉在2014年被調查,李建平都沒有一絲警醒,依然不收斂、不收手,甚至變本加厲。
作為經開區一把手,李建平不僅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還借他人之名注冊公司而自己實際操控,以達到侵吞國有資産的目的。
為了擾亂監管視線,李建平以某酒店服務員王某、敖某和社會人員徐某三人名義,注冊成立公司,法人為王某,但真實老闆是李建平。更為荒唐的是,在初選董事長、總經理和監事長時,李建平竟然用“石頭剪刀布”的方式解決,第一名董事長、第二名總經理、第三名監事長。
調查發現,李建平随意設置大大小小的空殼公司數十家,其中既有明面上的總公司,也有掩人耳目的一級、二級、三級子公司。在他直接策劃和授意下,這些公司相互攬項目、做生意,大量國有資金在其間頻繁流動、暗度陳倉,最後被挪作他用,意圖“錢生錢”。
從簡單的權錢交易,到成立空殼公司騙取國有資金,李建平大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涉案金額達到30億餘元。據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錢款用于賭博外,其餘大多被用于購買收藏名家字畫、古玩玉器、黃金珠寶、名貴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類名酒達數萬瓶。
“在國有資産管理方面,經反複梳理,經開區國有企業總資産賬面價值為232億元,評估實際價值為157.77億元,較賬面價值相差74.23億元。”自治區紀委監委相關辦案人員透露,李建平案危害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
——經濟建設方面,給經開區造成巨額損失,就在被留置前夕,還妄想将2億多元資金轉走;
——政治生态方面,涉嫌違規進人862人,“劣币驅逐良币”現象在經開區大行其道,其本人雖被查處,但“遺毒”仍在;
——營商環境方面,公平競争蕩然無存,李建平看準的項目一路綠燈,沒看準的項目即使明顯有收益也不許上馬。
李建平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他的專橫霸道、嚣張跋扈,讓這個作為自治區首府發展重要引擎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元氣大傷、瀕臨破敗。
2 聚焦李建平案暴露出的經開區“十亂”,懲治同向同步發力
李建平案發生後,内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劉奇凡在全面研究案情、剖析案發症結基礎上深入實地調研,将李建平案存在的問題概括為亂設公司、亂設職位、亂進人員、亂簽協議、亂借資金、亂設賬戶、制度雜亂、管理混亂、體制錯亂、監督散亂等“十亂”問題,要求呼和浩特市及經開區以此為重點開展以案促改專項行動。
“十亂”問題的主要責任在李建平,但時任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也不同程度負有責任。作為以案促改對象,他們思想有顧慮,心思不能堅定在整改上。呼和浩特市委對經開區領導班子“大換血”,新配備黨工委班子成員全部外派,同時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派出工作組接管經開區紀工委,履行以案促改監督責任。
經過努力,以案促改取得重要成果,但難題仍在:有的隐藏深的涉案人暗地裡煽動幹部群衆阻撓整改;“十亂”問題涉及幾十家企業、部門,有的配合不到位,嚴重影響整改進度。一時間,各種議論沸沸揚揚:“聽說以案促改停下了,肯定是阻力太大改不動”“案件複雜,可别隻是搞搞形式、走走過場”……
自治區紀委監委打破整改不辦案思路,堅持懲治同向同步,将其作為一體推進“三不”的重要實踐,責成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組成專案組為整改打通“堵點”;指定對口監督檢查室運用“領辦、交辦、督辦、核辦”機制指導專案組對“十亂”問題以事立案,嚴肅追責問責經開區班子成員及處級幹部13人,分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誡勉談話;緊盯上級交辦及本級整改發現問題線索,嚴肅查處25人,移送檢察機關2人,下發紀檢監察建議16份。
“李建平胡作非為時沒有挺身而出監督,對以案促改也沒有上心,愧對組織。”多名被問責的經開區原班子成員表示。“以為在李建平案中違法手段隐蔽就不會被發現,以案促改期間還挑唆不明真相的群衆鬧騰。”涉案人員十分後悔。
有力的審查調查形成了強烈震懾,經開區整治“十亂”問題提速提質。
在整治亂設公司上,将原有78家企業撤并整合為14家;在整治亂設職位上,将國企領導層管理人員從239人核減至67人,内設部門從192個削減至112個,部門負責人從246人縮減至108人;在整治亂借資金上,清理往來款項6203.43萬元,明确剩餘資金通過法律等手段實施追繳;在整治管理混亂上,完善組織建設,明确國企管理層級職責;在整治體制錯亂上,出台國企領導人員管理辦法,理順出資人和國有資本的管理體制機制;在整治監督散亂上,整改董事會、監事會人員架構和配備工作,健全紀檢監察體系,形成有效國企監管模式……
在自治區紀委監委推動下,呼和浩特市對照排查“十亂”問題、舉一反三整治國有企業亂象,全面拓展李建平案以案促改成效。“市紀委監委、組織部、國資委、審計局等部門抽調108名業務骨幹組成8個工作組,直插企業調取資料10餘萬份、發放調查問卷6123份、談話764人次,對36家市屬國企開展整治。”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共發現問題662個,已整改完成458個。
為進一步深化标本兼治、做實以案促改,各單位按照統一部署啟動了以案促改“回頭看”自查工作,重點要求未完成整改任務和整改不紮實的單位進行全面自查。
3 亦官亦商甘于被“圍獵”,經開區違紀違法問題頻發
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指出,重點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資密集、資源集中的領域和環節,堅決查處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批、國企改革、公共資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敗問題。
“經開區是一個地區的經濟試驗田,國家給予的政策比較寬,我一幹就是10年,是企業家必争的對象,他們需要我的支持,我的工作也需要企業家投資的拉動。”因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白海泉被判處無期徒刑。落馬後,他非常悔恨,坦言是自己的私欲害了自己。作為處級幹部,他的犯罪數額高達1.7億元。
梳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審查調查欄目,黨的十九大以來,國家級經開區主要領導中有20名廳局級幹部在任上落馬,涉及19個國家級經開區。其中,湖北省襄陽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曾進生和副書記李建鋒相繼被查。
此外,在其他崗位上落馬的省部級、廳局級幹部中,40餘人有在國家級經開區擔任主要領導的經曆。如,貴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王曉光曾擔任兩年貴陽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曾兼任洋浦經濟開發區工委副書記四年。
一方面,經開區存在的一把手問題集中、亦官亦商政企不分、甘于被“圍獵”等現象,折射出權力集中和監管失靈的共性問題,如管理體制封閉、權力邊界不清等。
李建平長期“亦官亦商”,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權力的過分集中,讓他的貪欲失去約束。他把自己幻化成企業老闆,把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看作“資本運作”,大肆幹起“權為己所用、利為己所謀”的勾當。
另一方面,經開區也存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問題。各級經開區的優惠政策多、工程項目多、資金多、開發土地多、自由裁量權大,一旦權力不受約束,“發展高地”極易成為“腐敗多發地”。
江蘇省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張汝凱收受某民營公司賄賂,在管委會出資的公司收購該民營公司所持地塊過程中,違規高價收購,導緻國有資産損失近400萬元。一邊是不法商人通過行賄違規拿地,一邊是黨員領導幹部以地謀私,經開區土地領域違紀違法問題頻發。調查發現,有人通過違規操作拿地套取科技扶持金;有人低價圈地,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後抽逃資金;有人編造優質項目,以合作為名侵占國有資産或享受政策優惠;有人低價拿地卻長期不開發,希冀土地升值後轉讓套利……國有土地俨然成為權錢交易的籌碼。
更有甚者,将經開區當成“私人領地”。浙江省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何炳榮,大搞“家長制、一言堂”,把管轄範圍當作“私人領地”,公權私用、濫權妄為。他在嘉興經開區黨工委班子會議等場合,多次妄議“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會影響經開區經濟發展,經開區是一個特殊的地方,應該降低标準”等。在行動上不收斂不收手,多次要求下屬用公款購買高檔酒水1470瓶,以宴請客商為名,毫無顧忌地搞超标準接待。
4 精準施治對症下藥,完善制度規定,規範權力運行
從1984年開始設立至今,國家級經開區從無到有、從弱到強,在我國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全局中發揮重要作用。1月27日,商務部召開2020年國家級經開區考核評價結果專題發布會。數據顯示,2019年,218家國家級經開區實現地區生産總值10.5萬億元,較上年增長10.3%,增速高于全國平均增速4.2個百分點,占國内生産總值比重10.6%。
國家級經開區的管理機構一般是所在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據授權行使同級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經濟協調與管理等職能。為防止經開區利用特殊地位弱化監管,各地紛紛從工作實際出發,制定制度規定,規範權力運行。
從制度層面看,山西、廣西等省區制定實施開發區條例,明确開發區的法律地位、主要職能和責任邊界,理順開發區和所在地區政府的權責關系。2020年9月起施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開發區條例》,明确了相關法律責任,對開發區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開發區管理和服務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監督方面看,各地紀檢監察機關結合經開區的特定職責定位,通過保持高壓懲治、築起制度防線、培育廉潔理念等,為經開區健康發展保駕護航。福建省紀委監委對向經開區、高新區等特殊區域派出監察機構作出規定,重點對派出監察機構設置、領導關系、工作職責、監察權限等進行規範。在查辦系列腐敗案件過程中,連雲港市紀委監委牽頭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研組,對經開區土地出讓領域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根據土地出讓領域腐敗的根源主要是招商引資把關不嚴、用地準入門檻過低等情況,該市紀委監委向經開區黨工委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完善招商引資、土地出讓等制度規範。
在李建平案中,由于亂設臨時機構、承擔不合理的社會管理職能,經開區機關臃腫龐大、頭重腳輕。“李建平在經開區分批違規進人862人,最多1批多達324人,使經開區機關從77人增加到868人。”針對用人亂象,自治區紀委監委督促呼和浩特市委對經開區進行改革,突出經濟服務職能、剝離社會管理職能,調整原有“五園一鎮”架構,除一鎮繼續由經開區整建制托管外,其他園區以撤并等方式脫離,通過機構“瘦身”實現盡快“轉身”。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