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召開領導幹部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動員會,運用該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郭勇,原副總經理李昌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開展以案促改工作。這是該省印發《江苏省重大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辦法(試行)》後的首次實踐。
肆意妄為,59人違紀違法
據會議通報,郭勇、李昌偉大部分違紀違法和犯罪行為都發生在省能投集團任職的9年内,二人甘于被“圍獵”,大肆收受财物,親清不分。郭勇涉案金額近3000萬元,李昌偉涉案金額1000餘萬元。最終,郭勇被給予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李昌偉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兩人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人同為所在企業的負責人,卻利用職務便利或職務影響在項目承攬、經營管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郭勇插手幹預、謀取私利的大大小小工程項目達30多個。李昌偉任職能投集團下屬企業風電公司“一把手”時,連對方面都未見過就收受30萬元助其中标,并且錯誤地認為這隻是在“同等條件下”為指定企業賣“順水人情”。
郭勇、李昌偉案并不是個例。據統計,自2018年以來,江苏省紀委監委駐省能投集團紀檢監察組及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共查處違紀違法幹部59人,其中集團黨委管理幹部26人,二三級公司主要負責人10人。除了損公肥私、搞利益輸送,有的人還存在違規決策、越權審批、獨斷專行等問題,造成國有資産損失。
“這暴露出集團在黨的建設、重大事項決策、投資融資、工程項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江苏省紀委常委榮淩在動員會上表示。
“三項清理”推動止損挽損
“《江苏省重大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辦法(試行)》将重大違紀違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規範化,明确窩案串案、行業性系統性區域性腐敗案件應納入以案促改範圍。”江苏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為深刻汲取案件教訓,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該省紀委監委結合郭勇、李昌偉案情特點和能投集團日常監督實際,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通過發送一份《以案促改通知書》、召開一次現場警示教育大會、開展一次全覆蓋的談心談話、召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的“四個一”行動,推動對集團上下從思想、行動、作風上進行一次“大掃除”。
江苏省紀委監委督促該集團緊盯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産重大損失的失職失責、領導幹部親屬在分管領域違規經商辦企業三大問題開展“三項清理”,強化“三重一大”等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因失職失責、違規違紀等造成國有資産重大損失的嚴肅追責問責,對領導幹部親屬搞關聯交易、靠企吃企、“提籃子、當掮客”等行為堅決查處。
“以違規決策問題專項清理為例,目前已發現問題線索4件,拟運用‘四種形态’,追責問責44人,其中已立案審查11人,組織處理5人,1人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駐省能投集團紀檢監察組紀檢監察室主任陳賓向記者介紹,通過專項清理,該集團止損挽損、化解風險取得顯著成效,截至今年4月30日,僅所屬江苏能投金鼎公司共實現清收化解11.1億元,其中現金收回7.04億元(含本息),以資抵債金額4.06億元。
信息共享形成監督合力
江苏省能投集團承擔着大量能源項目投資和工程建設任務,資金量大、覆蓋面廣、項目密集。
“曾經,李昌偉隻要說一句‘歡迎投标’,相關經辦人員就會理解為他對該公司的支持,并最終讓該公司中标。”駐省能投集團紀檢監察組組長田豐表示,為填補決策随意性較大等制度漏洞,集團已修訂《投資管理辦法》《項目建設管理辦法》《招标管理辦法》等制度,加大向下屬企業授權放權力度,加強評标專家管理,對業主代表或評标專家資格嚴格審定、培訓。同時,在制度中加入追責問責條款,釋放出“有責必追”的強烈信号。
為加強對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駐省能投集團紀檢監察組加強與企業審計、财務、風控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形成監督合力,提升監督質效。此外,該紀檢監察組緊盯制度執行情況,督促集團通過召開建設管理專題會、評标專家培訓會等專題會議,提升專項管理水平、制度執行力。目前,該集團加大項目核查力度,将抽查比例提高到三分之一,不定期對照二級公司招投标、采購等台賬進行抽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問題,堅決維護制度剛性。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