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群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青羊區住房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原工作人員徐成采取非法手段為他人在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中提供幫助并獲取非法所得問題。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徐成通過冒用他人審批權限以及盜用本單位審批科密碼鎖獲取審批權限,進入電子政務平台修改平台數據,違規審批通過多家企業申請的三級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獲取非法所得人民币30萬元。2020年4月,青羊區住房建設和交通運輸局與徐成解除勞動合同。2021年4月,徐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經法院審理,徐成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
【青羊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徐成作為黨員、公職人員,本應恪盡職守、嚴守法紀,但其置黨紀國法于不顧,利用非法手段違規審批企業資質并獲取非法所得,損害其他企業利益,嚴重幹擾正常市場秩序、損害營商環境。此案警示我們,在正風肅紀反腐的高壓态勢之下,仍有少數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知紀違紀、執法犯法,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對照反思剖析、深刻汲取教訓,自覺強化規則意識、紀法意識,堅守紀法底線、決不碰“高壓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部門和重要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對破壞營商環境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真正做到利劍高懸、威懾常在。
2.成華區桃蹊路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何豔利用職務便利違規修改工商戶信息、收受好處費等問題。2016年底至2017年6月,何豔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辦事人員劉某某加快個體營業執照辦理速度,多次收受其好處費共計4000元。2019年下半年,何豔違規修改多戶個體經營戶信息。2020年12月,何豔受到黨内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成華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何豔作為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擔負着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争的市場環境的重要職責,但卻心存僥幸,收受好處費,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請托人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并違規修改工商登記信息,嚴重影響正常市場秩序。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參與者”的理念,強化程序意識、紀法意識、服務意識,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各級黨組織要針對典型案例暴露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強化舉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實,加大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教育監管力度。紀檢監察機關要積極推動企業加強廉潔文化建設,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引導企業講正氣走正道、依法守信經營,着力推動營造風清氣正營商環境。
3.新都區原斑竹園鎮斑竹園社區黨總支書記郭遠俊未經集體研究将政府委托項目交由自己開辦的公司承攬問題。2017年底至2018年5月,郭遠俊利用職務便利,未經集體研究,直接将斑竹園鎮委托給斑竹園社區實施的五一老橋頭綠化區域内植被補栽、除草清運、以及斑竹園社區内的衛生保潔和綠化管護等三個項目交由自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承攬,共計獲取服務費15.8175萬元。2021年3月,郭遠俊受到黨内警告處分。
【新都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郭遠俊紀法意識淡薄,違反法定程序要求,直接将政府委托項目交由自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承攬,這是典型的把“公權力”變為“私權力”問題,破壞了市場公平競争、公平正義。優化營商環境,是解放生産力、提高城市綜合競争力的必然需要,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系列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部署要求,引導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強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服務保障意識和“親”“清”觀念,堅守公平正義、執法為公、秉公用權,大力培塑為民服務優良作風,高質量推進營商環境建設。
4.郫都區團結街道長河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徐發明利用職務便利圍标問題。2020年,在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中,徐發明召開村民議事會,決定以比選的方式确定河道清淤、垃圾清運等工作的機械租賃、勞動力相關費用。徐發明在明知比選項目标底的情況下,安排其本人經營的企業與妻子經營的企業一起圍标長河村機械租賃項目,并最終使其妻子經營的企業中标。因受疫情等因素影響,2020年長河村的環境整治工作尚未啟動且未産生費用。2020年12月,徐發明受到黨内警告處分。
【郫都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徐發明身為村兩委主要負責人,本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招投标程序,做好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為群衆辦好實事,但卻利用職務便利,安排自己和妻子兩人分别經營的企業圍标機械租賃項目,為自己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招投标法律法規,擾亂市場競争秩序。此案警示我們,個别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利用手中權力為自己謀利,損害黨員幹部良好形象。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中汲取教訓,不當“旁觀者”和“局外人”,堅持按制度規矩辦事,依法用權、正确用權、幹淨用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相關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強監管監督,确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更好服務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5.都江堰市原玉堂鎮鳳岐村黨總支書記邵儒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取住房安置指标等問題。2008年,玉堂鎮政府與該鎮鳳岐村村民楊某某簽訂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約定該安置房指标“不享受營業用房安置”。此後,邵儒德購買了楊某某的安置房指标,并于2012年4月用該指标獲得安置住房一套。2016年8月,為獲得該鎮另一小區的住房安置資格,邵儒德利用職務便利,僞造了楊某某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有營業用房安置”相關内容,非法獲取住房安置指标32平方米,并用該指标獲得另一套安置住房。2016年至2018年間,邵儒德違規領取過渡費補助4480元。同時,邵儒德還存在違規扣留群衆款物、不按規定對項目實施進行比選、不按财務管理制度規定實施收支入賬管理等問題。2021年5月,邵儒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經法院審理,邵儒德犯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都江堰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邵儒德作為中共黨員,理想信念缺失,紀法意識淡薄,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嚴重侵害群衆切身利益,必須依規依紀依法堅決懲治。此案警示我們,基層黨員幹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還需持續鞏固,漠視侵害群衆利益的問題仍未肅清,還需加大力度持續整治、嚴肅查處,各級黨組織要以黨史學習教育活動為契機,加大對黨員幹部教育管理力度,促進廣大黨員幹部始終做到慎獨慎初慎微、自重自省自律,增強廉潔自律意識,秉公用權、幹淨幹事。
6.大邑縣原農林局林産業發展與綠化建設科科長朱純燕、原花水灣農業綜合服務站站長平旭兵違規收受服務對象财物問題。2011年至2016年,朱純燕、平旭兵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徐某某、楊某某實際控制的某合作社成功申報多個項目補貼款,分别受賄17.2萬元和4.5萬元,均在被提起公訴前主動退繳。2019年2月,朱純燕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平旭兵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經法院審理,朱純燕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平旭兵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大邑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朱純燕、平旭兵身為公職人員,在服務企業過程中,本應正确行使手中權力,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發放補貼款,切實為服務保障企業高質量發展助力,但卻因心中貪欲、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侵害企業合法權益,損害公平正義營商環境,嚴重破壞“親”“清”政商關系。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深入查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強有力的措施推進整改。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要把查處破壞營商環境問題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深挖細查損害營商環境行為問題線索,嚴肅查糾在推進營商環境建設、支持民企發展中作風不實、服務不優、失職渎職等問題,不斷推動優化營商環境。
(來源:清廉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