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李某某,年輕有為曾經是他的标簽。李某某,男,1987年6月出生,2008年12月參加工作,2012年9月,25歲的他被提拔為鄉鎮副職,2017年4月,不滿30歲的他提拔為正科級領導,擔任雲南省普洱市墨江縣團縣委書記。結合當地實際,能夠擔任團縣委書記一職,說明彼時的李某某是青年一輩的傑出代表,是組織培養的重點對象。但是,年輕有為的幹部,如何走向了年輕有“違”呢?
千裡之堤,潰于蟻穴。一個人的腐化變質,都是從小的生活問題、吃喝問題開始的。2020年11月,雲南省墨江縣委第一巡察組進駐墨江縣團縣委。期間,發現自李某某任書記以來,存在多次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範圍接待,違規報銷工作餐,用單位預算資金發放福利等違紀行為。
2017年是李某某擔任墨江縣團縣委書記的第一年。同年,經他審批,墨江縣團縣委以公務接待費的名義,支付了考核加班的工作餐177元,一個有“違”書記的質變就此開始。乍一看,支付所需的發票、報銷清單、公務接待信息單等單據一應俱全。但實際上,李某某無視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張冠李戴,将非公務接待活動納入接待範圍,擠占專項經費違規支付工作餐。經查,2017年7月直至2020年11月李某某被立案審查期間,墨江縣團縣委在開展志願活動、貸款業務、脫貧攻堅等工作時,違規安排工作餐122次(桌),共計5.8萬餘元。
李某某還多次用單位的預算資金發放自己的福利,把福利費“隐身”在預算資金中。2018年2月,墨江團縣委從預算資金中向李某某在内的2名職工發放元旦、春節慰問品,共計1200元。表面上看,是李某某關心職工,隻不過由于沒有認真學習,導緻在發放職工福利時用錯了資金,違反了預算法,但本質上卻是李某某漠視黨紀法規,思想防線出現漏洞,沒有守住紀律底線。
混淆公務接待和私人活動的概念,公然進行超範圍接待,是這個年輕有為的書記走向年輕有“違”的第三步。李某某身為單位“一把手”,理應加強對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的學習,嚴守規定,遺憾的是,他非但沒有認真學習,反而麻痹大意混淆概念。2020年1月1日,接待創業青年彭某某咨詢創業貸款政策餐費660元;2020年1月8日,接待創業青年李某某咨詢創業貸款政策餐費730元。上述兩筆費用,李某某均同意使用公務接待費予以報銷。《雲南省黨政機關國内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國内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彙報工作等公務活動”;第七條規定,“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最終,這位年輕有“違”的書記,受到黨内警告處分。
違規報銷工作餐,超範圍接待,表面上看是開展工作的需要,違規發放福利,表面上看是集體内人人參與、人人得利,但實際上,這些違規違紀的源頭,都掌握在單位“一把手”身上。領導幹部,特别是年輕領導幹部,往往都是從對一個個小的違規違紀問題的漠視走向貪污腐敗的深淵,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紮實做好查處案件“後半篇文章”,幫助年輕領導幹部,謹防“一着不慎,滿盤皆輸”。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